鄰居小女孩佳佳是家中的獨生女,爸媽對她疼愛有加,從牙牙學語到現在已是小一的學生,對於想買的東西,爸媽多是應許。有回我們全家、和佳佳及另一隔壁鄰居三家人一同出遊,到了一個遊樂區附近的餐廳吃飯,一看菜單,一份小火鍋要280元,心想不便宜也就沒再點其他飲料及點心了。
吃完了中餐,大夥正聊得起勁,怎見五個小孩人手一杯飲料喝得津津有味的走過來,當佳佳把10元硬幣放到她爸爸手中時,只見一向闊手的爸爸一臉疑惑的問:「給妳1000元買飲料,怎麼只剩10元回來?」
佳佳回答說:「買了五杯奶茶和四塊蛋糕,總共990元。奶茶一杯150元,蛋糕一個60元。」當下六個為人父母者都瞪大眼睛說:「一杯奶茶150元!」會令人吃驚的原因是因為,這杯150元的奶茶和早餐店一杯15元的奶茶沒有差別,連杯子都一樣,一點也看不出有比較高級的感覺。
錢付出去了,奶茶也喝下肚了,除了責備孩子亂花錢之外,我想如何讓孩子更有金錢概念,才不枉費那一杯奶茶150元的代價。
平時雖然已教導小孩買東西時要分辨「需要」與「想要」,但缺乏消費實務經驗的孩子在面對誘惑和集體消費時,就沒了克制力;而且對於金錢價值也常有模糊的概念。
為了避免重蹈覆轍,我給孩子設計了認識金錢三部曲的活動。這三部曲活動最好在孩子上小學前就做,讓小孩儘早發現金錢的價值。
首部曲叫「一元小小功用大」,當你給孩子一元時,可能有不少孩子會說「少」或根本不屑拿,這時要設計些活動,讓孩子體驗一元的妙用。
有回假日我上市場買菜,就特地帶著兩個孩子一同前往,並給他們每人2個1元銅板帶在身上,買到最後一樣的雞肉是156元,我就跟孩子說,媽媽只剩155元,不夠1元怎麼辦,這時孩子口袋裡的1元可以發揮作用了,老大馬上說「我這裡有1元。」於是我拿了哥哥的1元付給了老板,把雞肉放進菜藍裡,還不忘跟孩子說「幸好有你那一塊錢,不然就買不成雞肉了。」
後來我又跟孩子說,媽媽買了很多菜提不回去,要請爸爸來接我們,但卻忘了帶手機,要打公用電話才行,打公用電話要2塊錢,剛看過哥哥表現的弟弟這時馬上說「我有2塊。」我讓老二撥了電話回家請爸爸開車來接,還跟老二說「幸好有你的2塊錢,要不然我們就回不去了。」
兩兄弟幫了媽媽的忙,心情好得很,上車時,老大還不忘說:「媽,我口袋裡還有一塊,還有什麼要我幫忙嗎?」我的心情也好極了。
二部曲是「10元逛超商」,有了首部曲的經驗後,過了幾天我給兩個孩子一人10元,讓他們去便利商店買自己喜歡的東西,有了首部曲的欣喜,兩兄弟拿著比1元硬幣大的10元銅板,興高采烈地前往商店,先前我已叮嚀他們買東西前要看清一杯奶茶150元的啟示(理財從家庭教育做起)楚標價,看看自己的錢夠不夠,不能喜歡就拿。
這回他們到便利商店流連了快半個小時,原因是看了很多喜歡的東西但比10元貴不能買,10元以下的東西雖不多,但還要從中選擇較喜歡的。
我看到兩個孩子比價、思索什麼能買什麼不能買、到互相討論商量買什麼,這樣的過程才是值得的。
三部曲「150元有多大」,用意是讓孩子了解「等量」的觀念。當兩個小孩高高興興地吃著用10元買來的「乖乖」和「飛壘口香糖」時,我拿出了15個10元銅板,跟兩個小孩說,「這些錢可以買15包乖乖或15條飛壘口香糖或你們剛看到的玩具,可是你們上次跟佳佳出去玩買的是一杯奶茶」,哥哥馬上說:「哇!奶茶好貴喔!」我想我的目的達到了。
留言列表